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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齐民要术》主要版本的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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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晚者芜薉难<治><出>(同金抄)<治>

    <辄>以铁齿●楱纵横杷而劳之<辍><辄>(同金抄)

    连雨则<生><耳><连><耳><生><耳>(同金抄)

    莽忙<补>反<辅><补>

    夫<仁>,亦在熟而已矣(引《孟子》)<人>(同金抄)<仁>(同孟子)

    以上十八例中,有的也许是形似抄错,但如“是”的作“食”,“树”的作“株”,“履”的作“腐”,“亦”的作“一”,“校”的作“邵”,“开”的作“开垦”,“秋”的作“春”,“阿逻”的作“阿逻逻”,“出”的作“治”,“连耳”的作“生耳”等等,决不是抄错,而是根据据抄原本来的。这些重大的差异,只在卷一及以前的,已足够说明明抄的据抄原本不是张辚的龙舒原刻,而是另一刻本。而这另一刻本“基”的误为“墓”,与龙舒本相同,在别处这种同样的错误还很多(如《序》的“畜五牸”,“牸”校宋本和明抄均误作“□”等),又足以说明这一另一刻本是龙舒本的覆刻,因而沿袭龙舒本的错误没有改正。就十八例和金抄比较,龙舒本更接近金抄,而覆刻本经过复刻之后又多了一些改动,有的改对了(如“治”、“辄”等),有的改错了或者不必(如“二”、“株”等)。除此之外,明抄还有填补校宋本的脱字的,如卷五《种桑柘》篇“兴平末”及“扶老杖”,校宋本脱去“末”、“杖”二字,明抄补上,也是所据原本非出龙舒本之证。

    其次就避名改字来看,上举第三例“树”的改为“株”,是南宋绍兴以后避宋英宗赵曙同音字改的。据栾调甫考证(一),宋人避名改字滥及嫌名、同音字等,始于南宋孝宗之世,绍兴年间尚无此例。龙舒本刊于绍兴十四年,所以还没有避改,明抄改为“株”,是绍兴以后覆刻本的佐证(二)。

    复次在款式方面,二本也有不同。校宋本的行款,黄荛圃和劳季言二本所记,都是每半页十行,每行十七字。可是明抄是每行大字十七,小字二十四五,和校宋本不同。这是一。自《序》和《杂说》衔接处,在院刻是接连刊刻,中间没有剩空,已见前述。现在金抄和校宋本也是这个格式。张步瀛和刘寿曾校宋本在“杂说”二字处都记明“宋本接《序》连写”可证(陆心源《群书校补》本失记)。但明抄《杂说》另起一页。这是二。龙舒本的葛佑之《齐民要术序》,明说“求仆为序,以冠其首”,显然应该在书的开头,可是现在在明抄是在书的末尾,这是覆刻本把它移后的。这是三。(这个序,以后各本也都移后,但在湖湘本还是和明抄一样是“《齐民要术序》”,《津逮》本开始加上一个“后”字,自此以后,各本都变成“《齐民要术后序》”。《津逮》本随便更改的地方很多,这是一例。)

    关于明抄抄写的时期,已无从推测。《缩本四部丛刊初编书录》称明抄“常皆作尝,当出崇祯间人手笔”。上表第二例的“常”,即改为“尝”。这个意思是说明抄因为避明光宗朱常洛的名字所以这样改了,因此推定为抄于明光宗(一六二○年)以后崇祯年间(一六二八至一六三四年)。以后很多人均主其说。其实这个说法有问题。因为这字金抄也作“尝”,“尝更”是亲身经历的意思,作“常”是错的。而且明抄中“常”字很多,并没有“皆作尝”,并且还有应该是“尝”字而写作“常”的,例如卷八《作酱等法》篇“尝为菹酢者”,即写作“常”,更无法拿避名来解释。如果说“尝”字反而写作“常”是避名旧规解除后只要看见“尝”字就改复为“常”,所以改错了,这更说不通。因为明抄本身正在避改,怎么同时又能出现改复现象呢?

    六、元代刻本的推测

    元代刻本,据莫友芝《郘亭知见传本书目》所记,说是“每页二十行,行大字十八字”。现存的任何版本,都没有这个款式。文献上不见较多的记述,未知何人何年所刻。原书未见。栾调甫《齐民要术版本考》称:“近闻刘君仲华言‘曩蓄一本,板式绝似元椠,取校《津逮》本,墨、等、脱文,大体相同。’”虽然刘仲华所见,是否元刻,尚在疑似之间,但元刻的质量并不好,可以从各方面推测得知。

    《要术》各本在流传过程中出现很多错脱,就现存诸本看来,从明代的湖湘本开始。湖湘本的这种错脱,可以明显地看出不是一般的错刻,而是存在于据刻原本。这个原本,不可能是两宋诸本,因为两宋诸本不存在那样多的错脱,它只能是两宋以后的刻本。两宋以后的刻本,在湖湘本以前,只有元刻本。因此湖湘本的据刻原本就不可能不和元刻本有关,其严重错脱,应追源于元刻。《津逮》本源出湖湘本,刘仲华所见绝似元刻的那个本子,既然墨钉、空等、脱文和《津逮》本大致相同,可能竟是元刻本。

    卷五《种红蓝花栀子》篇有一段文字,湖湘本和《津逮》本都搞乱了。借《津逮》本的错乱情况作说明,可以推知湖湘本和元刻本的关系。这段文字院刻的原文和直行排列的款式是这样:

    作米粉法粱米第一粟米第二必用一色纯米勿使有杂●使甚细

    “●”应从臼,正字应作“●”,是舂的意思,俗写作“●”或“●”院刻错成从白,问题原不大,可是《津逮》本将这个字割裂窜乱成如下的形式,就无法理解了:

    作米粉法染米第一粟米第二如用一色纯第米勿使有杂白使甚细

    “染”、“如”是“粱”、“必”之误,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正文的“●”字被割裂成两半个,又错成“白第”二字,分窜入注文内的两小行中,致使“纯”下多一“第”字,“杂”下多一“白”字,而正文失去这个“●”字,使“使甚细”不成句,就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了。可是湖湘本变更每行字数后,还要错得厉害:

    作米粉法染米第一粟米第二如用一色纯第米勿使有杂白使甚细

    很明显,湖湘本的所以更错乱,是变更原来每行十八字为十七字的结果,它顺着注文的字序排列,至“纯”字满行,自然将“第”字提行,因此原来是“白第”二字并列的,现在是“白杂”并列,致使“●”字原被割裂成“白第”二字的痕迹,也被泯灭无遗。

    湖湘本每行十七字。这个错乱,只有在每行字数多于十七字而改为十七字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而元刻本正是每行十八字的。从这里可以推测,是元刻本首先错割成“白第”二字,分入注中,湖湘本是元刻系统的本子,所以它才会错成这个样子。(注意这里只是因为元刻本每行十八字和《津逮》本相同,所以借《津逮》本代替元刻本作说明,不是湖湘本袭《津逮》本之误,相反,《津逮》本刻于湖湘本之后。)

    明杨慎(升庵)《丹铅总录》卷九摘录有《要术》中奇字若干例,其中有四例很值得注意。原文如下:

    (一)“●:无音切。《玉篇》亦无此字。其云:‘●死不扇,便任耕种。’似荫意。”

    (二)“苯:奔去声,蠢笨也。”

    (三)“●:‘乌驿切’。‘恣意饱食亦不●。’”

    (四)“●●:上‘草片切’,下‘苏革切’。”

    四例中加点号的各字都是错的。(一)例的“●”字是“叶”字之误,原句是“叶死不扇,便任耕种”,指开荒时环剥去大树的一圈树皮,使树叶枯死,不遮蔽阳光,便可以垦地耕种,见卷一《耕田》篇。(二)例的“苯”字是“笨”字之误,是简单粗糙的意思,见卷七《笨曲并酒》篇及卷九《煮胶》篇等。这二字在现存所有《要术》各本中都作“叶”和“笨”,没有作“●”、“苯”的。(三)例“●”字的音切,应如院刻、金抄、明抄作“乌县切”,读近绢音,“不●”是饱食不厌的意思,见卷八《蒸缹法》篇“缹猪肉法”,湖湘本才开始错成“乌驿切”,以后《津逮》本等都跟着错。(四)例“●”字是“●”字之误,音切“草片切”是“莫片切”之误,见卷九《煮●》篇,金抄、明抄均作“●”、“莫”,其误亦始于湖湘本,但湖湘本更错“●”为“●”,《津逮》本跟着错,《学津》本、渐西本已改正。

    《丹铅总录》(其门生所辑录)成书于明嘉靖年间(一五二二至一五六六年),《要术》湖湘本刻于嘉靖三年(一五二四年),《丹铅总录》成书时,湖湘本已出版。但杨氏所见《要术》奇字有特殊的“●”、“苯”、“●”之误,不存在于前此的任何一本,他所用的《要术》,显然不是湖湘本,更不是两宋本,唯一可能的本子只有两宋本后湖湘本前的元刻本(或者它的抄本或覆刻本)。而湖湘本的现有错字“驿”、“草”和“●”,正是沿袭元刻系统本之误而来的,由“●”错成“●”,其沿误之迹,亦颇明显。

    湖湘本出版后十三年(一五三七年),杨慎写成《丹铅续录》,卷四又据《要术》采入一条:“野稻不种而生曰稆,刈稻明年复生曰●。”这个“●”字也是错的。这字见于《要术》卷二《水稻》篇引晋吕忱《字林》,两宋本均作“秜”。《说文》:“稻今年落,来年自生曰秜。”《字林》依据《说文》采录此字,证明两宋本的正确无误。但湖湘本开始错成“●”,《津逮》本因之,渐西本据校宋本校勘,采两可之说,更错成“秜●”。湖湘本的所以搞错,也应追源于元刻本,因此又被杨慎所误录。杨慎不加细察,随手摘录,固然不够严肃,而元明刻本开始制造严重错失,不能辞其误刻之咎。

    湖湘本的内容虽有和南宋系统本相同的地方,但也有不从南宋本而和北宋系统本相合的地方。这种地方,甚至错字和脱文也和北宋本相合,很难用偶合来解释。其例甚多,详见下节。因此我们怀疑湖湘本所从出的元刻本,不仅据南宋本翻刻,同时还有北宋本作依据。当然这两个宋本都不是完好的原刻,而是已经有很多残烂缺脱的,或者竟可能是像日本仁安抄本所据以抄写的那样的本子(见第三节),并且又多残脱。

    元代官撰农书《农桑辑要》中引用了《要术》的大量资料,往往保存北宋本的正确性,质量远胜湖湘本。王祯《农书》也引用了不少,但经过王祯的分割、倒易、穿插和更改以后,远非《要术》原样,且多错误,但取对湖湘本,仍然没有和湖湘本相似的错脱。湖湘本源出元刻本,据此推测,元代《要术》的刊刻,似在《农桑辑要》和王祯《农书》之后。《要术》中关于农业生产的部分,主要都引录在《农桑辑要》中,自《农桑辑要》刻成后,元朝政府可能没有再刻《要术》全书。但卷七以下关于农产品加工利用等部分民间仍感需要,大概也像李焘所说那样在转相“摹印相师”,因此仍有人把全书刊印出来。但私人的刊刻,由于原本已经很差,远不及政府书库收藏的好,因此留下了现在湖湘等本的很多错脱。

    据以上推测,元刻本的行款,不同于现存《要术》的任何一本,质量并不好,开《要术》的坏本之渐,现在的湖湘本,首蒙其害。它的刊刻,可能在王祯《农书》之后,是私家刊印的,不是官刻。

    七、明代马直卿刻本(湖湘本)

    此本明嘉靖三年(一五二四年)马直卿刻于湖湘,又称“湖湘本”。每半页十行,每行大小均十七字。据该本王廷相《序》称:“侍御钧阳马公直卿按治湖湘,获古善本,……乃命刻梓范民。”所谓“古善本”,虽未指明何本,从反映在湖湘本的内容上看来,其实并不“善”,它实际应是元刻本,或者是元刻的覆刻本。

    《荛圃藏书题识》首载湖湘本行款与校宋本偶合,即半页十行,行十七字。钱曾《读书敏求记》记载其内容:“嘉靖甲申(即一五二四年)刻此书于湖湘,惜乎注中删落颇多,如首卷简端‘《周书》曰:神农之时天雨粟’云云,原系细书夹注,竟刊作大字等类,文注混淆,殊可笑也。”光绪初年刘寿曾用以校勘渐西本的所谓“明本”,即是湖湘本。我们有此本,并有它的影写本。这个影写本的来历,是洪汝奎、刘寿曾开始校勘渐西本时向唐仁寿借来影写的,另详《校勘始末述评》第六节第二目。

    湖湘本的空脱不少,错误极多,并开始有脱段和脱页。脱页卷十脱去“菖蒲”目以下至“芸”目前的三八行及“朹”目以下的二十行,又四一页和四二页的内容倒错了,应该倒换过来,并补上“欀木”的标目一行。此后《秘册》--《津逮》本等脱页和倒页的情况就完全相同。另一处脱页在卷五,是脱去第三页及第二页的最末四行共二十四行。这一处脱页黄荛圃也提到。其实所脱内容拿两宋本来比对,只有两宋本每行十七字的十八行,多余的六行是湖湘本增多每页行数后多出的空行。湖湘本脱页的上下文衔接情况如下(《种桑柘》篇):

    “斸断令起斫去浮根以蚕矢粪之去浮根不妨耧犁令树肥茂也又法…………………………………………十年中四破为杖一根直二十文任为马鞭胡床马鞭一枝直十文胡床一具直百文十五年任为弓材一张三百亦椹”

    以上行款,每行大小均十七字。自卷首“《齐民要术》卷第五”的第一行起至“斸断令起”一行止,在湖湘本共三十六行。如果以每页十八行计算,刚刚是两页。脱页就从次行树肥茂也开始,脱至“十年……马鞭”行止,共十八行。这脱去的十八行刚巧是一页,而且将这一页补插进去,上下文刚好衔接,不差一字。根据这个情况,湖湘本据刻的原本很像是一个每页十八行每行大小均十七字的本子,也就是说,脱去的这一页,是这个本子的第三页。由于湖湘本改为每页二十行,一页中就多出二行,因此到第三页就多出六行,成为如上所说多余不脱的空白了。但元刻本是二十行十八字的,和这个十八行十七字本不合。如果湖湘本确系出自这个十八行本,那这个十八行本应是元刻的覆刻本。本来元刻之后,湖湘本之前,中间相隔将近二百年,另有一个元本的覆刻本,也不是不可能的。又这个十八行十七字的款式和明刻沈本相同,这是偶合,不是湖湘本源出沈本,因沈本在湖湘本之后。

    湖湘本的错误很多,即以上引的首末二行为例,在不满五十字中就有四个错字,即“斸断”是“斸地”之误,“一枝”是“一枚”之误,“休”是“床”之误,“椹”字是“堪”字之误。其他地方,当然不全是这样多,但确实不少。湖湘本虽然不是最坏的本子,就现在所见而言,仍然是最早的坏本。不过另一方面,它也补正了两宋本的一些错脱。虽有些微补正,他处错失之多,仍无法补偿。

    湖湘本有一特点,就是在书上加刻有刻书人的校记,用小字刻在上面板框之下,正文之上的空隙中,为所有《要术》各本未有的特色。影写本上刘寿曾眉批“明本校语”云云,就是刘氏对这种原刻校记的移录。全书共三十余条。这些校语包括:(一)有问题的地方指出“恐讹”;(二)有摸不透的地方指出“未详”;(三)明知多余的字,指出“衍”。它的特点,都只是指出而已,不予迳改;(四)特别可注意的是书刻成后再经过覆校,将刻错、刻漏的地方再刻上去,予以补正。这些足以表明马直卿的刻书态度很慎重,他是力求保持原样,不予轻改。本来原本已经很差,这样可以避免再造成错误。因此湖湘本的严重错脱,可以推知存在于原本;它对两宋本的某些校正,也是根据原本来的。但它存误不改,没有进行适当的校勘,它的优点,也就是它的缺点。

    湖湘本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它的内容不但有和南宋系统本相同的地方,更有不少和北宋系统本相同。仅举卷一(资料库编制者按:<.>表示校对的字。)

    篇名

    原文

    湖湘本与金抄相同

    南宋系统本

    备注

    耕田耕<田>摩劳<“田”>讹作<“曰”><田>

    <比>至冬月<比><“比”>讹作<“此”>

    其美与小<豆>同也<豆><“豆”>讹作<“头”>

    预有<志>于耕稼之事(引

    《月令》郑玄注)<志><“志”>讹作<“思”>《月令》郑注作“志”

    收种<浮>秕去则无莠<浮><“浮”>讹作<“深”>

    咸潟用<貆>。<貆>貒也(引《周礼》及郑玄注)<貆><“貆”>讹作<“貊”>《周礼》作“貆”

    轻爂用犬(引《周礼》)<爂><“爂”>讹作<“爨”>《周礼》作“爂”

    种谷中<●大>谷中<●大>谷中<租火>谷据抄本

    逆坡走<丸><丸><圜>据抄本

    晚者芜<薉>难治<薉><秽>

    晚者芜薉难<治><出><治>

    <老>、恶、死日种者收薄(引《杂阴阳书》)<老><“老”>讹作<“尤”>

    <坏>垣墙(引《月令》)<坏><坯>《月令》作“坏”

    <又>过缦田二斛已上也(引《汉书.食货志》)<又><“又”>讹作<“以”>颜注作“又”

    《耕田》等三篇为例,主要就有如上表所示。同样的例子,在他处甚多。上引各例,如“曰”、“●”、“出”等之符合北宋系统本,都不是偶然巧合所能解释。又如卷五《种榆白杨》篇院刻、金抄作“梜榆可以为车毂”,南宋本讹作“枌榆”,湖湘本回复作“梜榆”;《种谷楮》篇院刻、金抄作“卒多冻死”,南宋本作“率多冻死”,《农桑辑要》所引同南宋本,应以作“率”为长,但湖湘本回复作“卒”;卷六关于饲马金抄作“善刍”,南宋本讹作“下刍”,湖湘本回复作“善刍”。特别是有错脱的地方,也颇多和北宋本相同,例如卷二《旱稻》篇“田种”,金抄讹作“四种”,南宋本不讹,该本回复金抄之讹作“四种”;卷五《漆》篇南宋本作“朽败”,院刻、金抄讹作“杇败”,该本也回复北宋本之讹作“杇败”;卷六《养羊》篇“作酪法”的“已曾卧酪者,每卧酪时”,金抄脱“者,每卧酪”四字,南宋本不脱,该本竟也和金抄一样脱去这四字,等等。诸如此类,不是偶合北宋,而是根据据刻原本来的。

    八、明末胡震亨--毛晋刻本

    (《秘册汇函》--《津逮秘书》本)

    胡震亨于明末万历二十六年(一五九八年)在北京灯市得一明刻本《要术》,和沈汝纳(士龙)、姚士□(叔祥)一同校订,刊刻成书,列为《秘册汇函》的一种,即所谓《秘册汇函》本。每半页九行,每行大小均十八字。刻书年月,胡震亨《跋》没有记明,惟据《秘册汇函》之一的《泉志》的徐象梅《跋》称:“沈汝纳、胡孝辕(按即震亨)旁罗秘册,刻为《汇函》,总若干卷。”徐《跋》撰于万历三十一年(一六○三年),则《秘册》本《要术》的刊印,当在一六○三年已完成。

    《秘册》本所用原本,胡震亨《跋》仅称“获之灯市”,未指明何本,惟据黄荛圃等均称该本实出湖湘本之旧。今取该本的原板重印本《津逮》本以比校湖湘本,讹字、脱文、墨钉、空等,基本相同,特别是卷十的那许多脱行、脱页和错页,二本完全符合,证明它的据刻原本确是湖湘系统本。二本脱讹的相符,满纸都是,没有琐举的必要,只以第六节、第七节所举的“驿”、“●”、“草”、“●”、“断”、“枝”等讹字作例,已若合符节,也就可概其余。第七节所举卷五第三页的脱页,不但它也同样脱去,而且所脱正是湖湘本的那一页,首尾恰相接合,不差一字,并且还保存着改每行十七字为十八字的痕迹。《津逮》本开始脱页的原样如下:“凡耕桑田不用近树伤桑破犁所谓两失其犁不着处斸断令起斫去浮根以蚕矢粪之去浮根不妨耧犁令□□□□”“令”字以下是连片的墨钉,即自此以下,开始脱页。湖湘本每行大小均十七字,所以第一行至“处”字止,“斸”字属第二行,因此第二行的末尾至“不令”二字满行(见第七节引),而该本改为每行大小均十八字,每行多刻一字,因此字数逐行上缩,到第二行就多出四个墨钉。这四个墨钉是“树肥茂也”四字,在湖湘本原属第三行,从第三行开始脱页,在该本就从第二行的这末四字开始脱起了。这也是该本出自湖湘系统本的有力证据。

    胡震亨《跋》曾提到:“校读至第二卷二幅,原本脱去,……更从吴中赵玄度假得善本足之。”现在《津逮》本上第二卷第二页之后插入“又二”页,当即胡氏所补之页。这一页在湖湘本是第三页,没有脱去,但虽不脱页,仍有两段脱文。《津逮》本插入的“又二”页虽较湖湘本第三页为完全,也还有半段的脱文。其第二页则相反,即湖湘本只脱去一小段的注文,而《津逮》本则脱去三段。在别处,《津逮》本缺脱错乱多于湖湘本的地方还不少。从这些方面可以推知:(一)“又二”页既是胡氏所补之页,则赵玄度本确较湖湘本稍好,但也好不了多少,因为胡氏既已借得赵本,必然用赵本比校全书,但实际上现在《秘册》--《津逮》本的严重错脱,依然如故。(二)如上所述,胡氏所得“灯市”本的脱页脱文多于湖湘本,怀疑该本并不是湖湘原刻,而是湖湘的覆刻本或者抄本。因此我们只能说《秘册》本出自湖湘系统本,不能说直接出自湖湘本。

    《秘册汇函》后遭火患,胡震亨以残板转让给毛晋。毛晋编入汲古阁《津逮秘书》中。此后《秘册》本《要术》就为毛晋翻印流传,因又称其本为《津逮秘书》本。

    《津逮秘书》毛晋《自序》称:“胡孝辕以《秘册》二十余函相属,惜半烬于辛酉之火。”辛酉是天启元年(一六二一年),毛晋《序》撰于崇祯三年(一六三○年),则《秘册》本经过毛晋整补重印为《津逮》本,最迟在一六三○年已完成。《秘册汇函》各书的款式,板心的书名刻在鱼尾之下;《津逮秘书》则刻在鱼尾之上,下面并刻“汲古阁”三字为记。现在《津逮》本《要术》的书名刻在鱼尾下,下面又无“汲古阁”字样,可知仍是胡氏旧板,也就是说“半烬于辛酉之火”,损失以他书为多,《要术》原板的损失不大。所以《师石山房书目》称《津逮》本《要术》“板心书名在鱼尾之下,无‘汲古阁’题字,盖即胡氏《秘册汇函》残版,名为《津逮》,实《秘册》本也。”然而胡刻本既经毛晋整补改动,事实上《秘册》、《津逮》二本仍微有不同。不过自毛晋继承翻印之后,《秘册》本已不再增多而为大量翻印的《津逮》本所代替,因此一般通称《津逮》本为胡震亨本,或称胡震亨本为《津逮》本。现在《秘册》本、《津逮》本中有些微改正湖湘本错字的地方,是由于“灯市”本原已改正,还是胡震亨或毛晋所校正,则无从知道。

    有个别两宋本的脱误,《津逮》本依据湖湘系统本给补正了,如卷六《养牛马驴骡》篇“三曰善刍”,明抄讹作“下刍”,金抄不讹,《津逮》本亦不讹;卷十“藨”条金抄、明抄脱“《尔雅》曰:‘藨,麃’”五字,《津逮》本不脱,不过下一“麃”字仍讹作“藨”。栾调甫以这二处的补正归功于胡震亨,其实这二处湖湘本已先补正。第一例是湖湘本回复北宋本的又一例。第二例湖湘本亦讹作“藨、藨”,胡、毛照样跟着错。其实不查原书,任它错乱是《秘册》--《津逮》本的“通例”,不胜枚举。

    空脱、墨钉,湖湘本原已不少。《秘册》--《津逮》本改湖湘本每行十七字为十八字,在湖湘本刚好十七字一行成段落的地方,《津逮》本没有镂空最后一字,因此又添上一些墨钉(如卷六关于养马“马生堕地无毛”段)。卷十错刻成两个“五十一”页(缺五十二页),而装订时又将这两页装颠倒了,致使文句不衔接。一八七五年湖北崇文书局本《要术》据《津逮》本覆刻,到这一页弄不明白,至疑为错简,即在“●母”目下注明“错简”出版,虽说是校刻人不加细察,实由《津逮》本的贻误所造成。以后的《津逮》本竟有将这第二个“五十一”页贸然填改为“五十二”页的(我们就有此本),将倒错之页改实,更易致误。这证明倒页始终没有被胡、毛发现纠正。《秘册》--《津逮》本不但在内容校勘上很差,在成品的覆核、检验上也很粗疏。这和马直卿的严肃慎重,刚刚是一个对照。

    胡震亨、沈汝纳的刊刻《要术》,只是因为《要术》中引录了不少已经散失的古书,还有保存的价值,如果不是这些,这书大可“不必有”(见胡、沈《跋》)。根本刻书态度已不正确,因此在校勘上就不可能切实认真,结果是“任情予夺,随心涂改”(栾调甫语),前后乖戾,疮痍满目。

    《秘册》本现在存书已很少,一般所见都是《津逮》本。继《津逮》本后至一八○四年始有《学津讨原》本出版,中间相隔几一百七十年,时间很长,因此《津逮》本的翻印最多,抄本也不少,流传最广,影响最大。北京图书馆藏《四库全书》原抄本,似亦出自该本。故聚珍版无《齐民要术》,亦因无较好版本之故。日久原版有残烂,因此翻印愈晚的,文字残脱愈多。如卷二“又二”页的首三行是全页刻成后又锯去重刻的拼板,这三行拼板最易残缺和脱失,表现在所见各本上有这样几种本子:最初只脱去每行的末字,渐至只剩每行上端的几字,以至只剩二字,最后终于全部脱光,即三行全脱。只剩二字的是崇文书局本据刻的《津逮》本,因为崇文本只刊入第一行的开头“黍菽”二字(第二、三行的开头也有几字残剩,但文义不联属,被崇文本删去)。三行完全脱去的是吾点据以校勘湖湘本的《津逮》本,吾氏在书眉上批明:“尽按汲古阁本‘可以种’下缺三行,直接‘伤无实’。”可为证明。我们有一本,也是三行全缺的。除此以外,还有缺整页的,如崇文书局所据本即脱去贾氏自序的第四页,崇文本不再查他本,就在下面注上“原缺一叶”,这就是被杨守敬指斥为“卤莽如此,真所谓刊刻之功,不蔽其僭妄之罪”的(见《日本访书志》卷七)。另外还有脱去卷前“杂说”全部和卷一第八页、卷八最末页等等的。总之愈后缺脱愈甚,卷中剥损脱落的字句也愈多。愈多愈见其行销之广,而坏本辗转覆刻和援引的不良影响亦愈深。张步瀛用以转录校宋本的《津逮》本,完整无一残缺,雕印精好,没有断笔、残墨,而且张氏在得该本时已有多处虫蚀,那是最早翻印之本。

    明代有三种《要术》刻本,都是很差的,即湖湘本,华亭沈氏竹东书舍刻本,《秘册》--《津逮》本。但湖湘本犹稍胜于《津逮》本,沈氏刻本也有胜过《津逮》本的地方,《津逮》本可以说是《要术》最坏的本子。但《津逮》本的名气大,销路广,在那时占着《要术》流传的统治地位。一七四四年在日本刊刻的第一部《齐民要术》山田罗谷本,依照《津逮》本原样覆刻,以讹传讹,坏本开始蔓延于国外。此后一八○四年的《学津讨原》本,一八七五年的崇文书局本,一八九三年的《观象庐丛书》本,以及崇文书局本的石印本《百子丛书》本,山田罗谷本的仁科干覆刻本等等,都是《秘册》--《津逮》本的嫡系,上海博古斋还有该本的影印本,除《学津》本经过审慎校勘胜过原本外,其余都是很差或者更差。

    明末至清以来的学者在引用《要术》时,多据《秘册》--《津逮》本,因此各书所引错误极多。例如《农政全书》中的许多错误,就是因袭该本来的。王念孙、王引之深知该本错讹百出,在引用时特别慎重,但有的很难辨别,因此在其所着《广雅疏证》中仍不免被胡、毛所误。康熙年间官撰的《广群芳谱》亦被所误。甚至字书如《康熙字典》等也跟着采入“●”、“●”等讹字。所以明清以后的所有着述,不引用《要术》则已,只要引到《要术》,几无不被湖湘、胡、毛诸本所误,其例太多,不胜赘举。

    九、日本山田罗谷刻本及仁科干覆刻本

    日本于德川中期延享元年(一七四四年,当清干隆九年),山田罗谷(亦名山田萝葛)刊印第一部《齐民要术》,由京都向荣堂出版。据刻原本是《津逮》本,款式也照《津逮》本每半页九行、每行十八字的原样。字旁另加圈点,有眉上校注,并附译文。分为十册。山田罗谷在刊行序中,述其覆刻的趣旨如下:

    “凡今之从事劳作者,不能读书,而好读书者,谓农书非先务,故通晓农书者甚少。昔余耕获于势阳,种艺于河摄,前后三十余年,……民家之业,求之《齐民要术》,试之历年行事,无一不可者。其务农重谷之切实,堪与老农比肩者,唯有此书。爰附译文,并补释字义,新刊行问世。”

    山田氏在农业实践中以取法于《要术》而获得成绩,对《要术》推崇备至,故特为刊刻流传。书末并附载杨慎《丹铅总录》所录《要术》奇字一段的全文。杨慎对《要术》用字作这样的批评:“或不得其音,或不得其义,文士犹嗫之,况民间其可用乎?”山田又对杨慎作批评:“当时北俗,民间有自己特有的语言,此书适时用之,旨在便俗。《丹铅总录》之评语,实为颠倒。”所见亦属正确。可惜他用的原本太差,加上《要术》本是很难读的书,因此以讹传讹,造成许多新的错误,译注质量,亦随之而劣。

    全书刻在书眉上的校注二百余条,其中注多于校。校的部分,已略述于《校勘始末述评》;注的部分,这里略举一二为例。山田多据《字汇》、《篇海》等不很正确的字书作解释,当然解对的也有,但很有一些文注不相蒙,也有不少原文不误而由于孤立依字书作解释得出乖谬的结论。例如卷前“杂说”的“排比农具使足”,“排比”是整备的意思,解释为:“排比”,排水之器,汉杜诗造之。”不但“排比”解错,将鼓风的“水排”解释为“排水之器”也是误解。卷一《耕田》篇的“●青”是耕埋杂草,解释为:“《篇海》曰:‘●,禾不实。又禾败不生。’”卷二《胡麻》篇的“斗薮”同“抖擞”,指抖落芝麻子,解释为:“《韵会》曰:‘籔,通作薮,十六斗为籔。’”卷九《●奥糟苞》篇的“●”,是带骨的肉酱,解释为:“《字汇》曰:‘●……脑盖。’”又“●”同“燅”,即“爓”字,是烫猪净去毛脏,解释为:“《篇海》曰:‘●’,音延,摘物。”卷八《作豉法》篇“作豉法”的“掊”字,是古“刨”字(据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一二《贤愚经》,作“刨”始于唐),这里作扒开铺平讲,解释为:“《字汇》曰:掊,音裒,把也。《易》曰:君子以掊多益寡,掊犹减也。又击也,毙也,倒也。”罗列着五个解释,不作决择而均非(“把”原可引申为“刨”,但没有就此进一步作决择)。诸如此类随便抄书的严重错误是不少的,还不如不解释好。

    书眉校注还有几处提到“一本”作什么字的,说明山田罗谷除用《津逮》本作蓝本外,还用别本作参校。但这些“一本”异字,没有和前此的任何一本《要术》完全符合的,而且有的还不存在于任何一本。例如卷四《种枣》篇“晒枣法”的“以朳聚而复散之”,“朳”,《津逮》本讹作“椽”(湖湘本同。两宋本不讹),山田校记说:“一本‘椽’作‘扒’,注:‘兵枝反,无齿把。’”这个“注”,不见于前此的任何一本,只有在王祯《农书》和《农政全书》引文中有,作“兵拔反,无齿杷”,非《要术》原文,而是引者所加。后来渐西本《要术》即据以补入,非是。山田误“拔”为“枝”,“把”亦应以作“杷”为正,未知是“一本”原误,还是山田误刊。卷六《养牛马驴骡》篇的“力柱当车”,“力柱”指牛肩胛部,俗有“力峰”之名,“当车”谓受轭,而“当”,《津逮》本讹作“常”(湖湘本同。金抄、明抄不讹),山田校记说:“‘常’,一本作‘牚’。”这个“牚”字,也不见于任何一本。但“常”字不通,“牚”字倒可以解释。《养羊》篇“作酪法”的“干粪火软”,“软”是形容缓和的火,使煮酪不会焦底,《津逮》本讹作“辄”,湖湘本同,金抄讹作“歌”,明抄讹作“●”(无此字),山田校记说:“一本‘辄’作‘软’。”这个“软”字,各本均讹,只该本正确。这些都是“一本”独特的地方。

    山田的“一本”,未知何本。从上述情况看来,它有个别地方优于《津逮》本。但不见山田更多的校录,其优点亦止此而已,尤其各卷脱页没有校出,该本也不会是好本,最多只是有个别地方和明代刻本互有优劣而已。但它既不是湖湘诸本,只能是元明间现在未见的刻本。从这里可以推知,《要术》在流传中,决不止现在所知所见的这些本子,有几种本子,包括覆刻本、抄本甚至校勘本,在长期流传中一定有过,但现在已经散失,文献上也没有记载下来,所以我们不知道。

    山田罗谷本光绪末年吴广霈有一部。吴氏于一九○六年拿出这个本子请丁国钧移录丁氏所汇集的《校勘记》内容(吾点等十余人所校勘)。惟丁氏称吾点所校湖湘本的影写本为“景元本”,实出张啸山致洪汝奎信中的误记,丁氏据以误题。

    山田罗谷本,在日本文政九年(一八二六年)有仁科干新附序文,由浪华书肆定荣堂予以覆刻。以后于明治年间(一八六八至一九一一年),又由有邻堂重印出版。此二本,我们未见,惟据小出满二《关于齐民要术的异版》称其“圈点费力,不免武断”,其因袭山田旧误,无甚更张,亦自在意中。

    据上所述,在日本翻刻《要术》所用的祖本,是中国最坏的本子,一再覆刻,又添上若干错误,《要术》在日本,也受着坏本辗转滋蔓的贻误。

    与仁科干同时的猪饲彦博(一七六一至一八四五年),曾用宋本以校订山田罗谷本,属于校勘方面,记于《校勘始末述评》,本篇不赘。

    十、清代张海鹏刻本(《学津讨原》本)

    清嘉庆九年(一八○四年)张海鹏刊行,早于渐西村舍本九二年,张氏编入所辑《学津讨原》的一种,因又称《学津讨原》本。每半页十行,每行大小均二十一字。据张金吾《爱日精庐藏书续志》卷三载黄廷鉴校宋本跋称:“嘉庆初照旷阁(张海鹏藏书阁名)据胡震亨本梓入《学津讨原》,予任雠勘之役。”则据刻原本是胡震亨本,其校勘出于黄廷鉴。

    明代刻本的严重错乱,至清代干嘉间渐被重视,并开始努力纠正。黄廷鉴所校《学津》本是第一个补正胡震亨本若干脱误而得到出版的本子,但仍逊于没有出版的吾点校本。

    黄廷鉴的校勘,在卷六以前几乎全据聚珍版《农桑辑要》。《农桑辑要》所引在很大程度上保存着两宋本《要术》的正确性,因此《学津》本在校改错字,填补脱空,厘正正注文的混淆,并补正大段脱文和脱页方面,取得相当成绩。在张海鹏的出版题跋中已举出若干例子,此外还有不少。这些都是《学津》本“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地方,在勘正明误的工作上是应该肯定的。

    不过在另一方面,《农桑辑要》的引文并不完全可靠,因此有些地方,不免因偏信而致误。例如卷一《收种》篇引《泛胜之书》在“埋阴地”下加“冬至日窖埋”五字,卷二《黍穄》篇“挞”字下加“今时屯子也”的注文,《水稻》篇“草●”下加“判竹圜以盛谷”的注文,“●”字下加“音劣,提□也”的注文,《旱稻》篇“锋”字下加“古农器”的注文等等,都是《要术》原文所无而为《学津》本首先依从《辑要》加上去的。反之,卷二《种麻》篇两宋本原有“说非辞”三字,但《辑要》没有,《学津》本跟着脱漏。《黍穄》篇“□”字下原有“始章切”的音注(胡震亨本亦有),即音商,即今“墑”字,但《辑要》脱此音注,《学津》本竟据以删有为无,非。《旱稻》篇、《种麻》篇、《种瓜》篇的“频烦”,是接连多次不厌其烦的意思,《辑要》均误作“频翻”,意思大相迳庭,胡震亨本《旱稻》篇原不误,余二篇误作“频频”,问题也不大,而《学津》本均改从《辑要》作“频翻”,则又添上一些错字。诸如此类,别处还不少。至于其他错误,如卷一《耕田》篇引《礼记.月令》郑玄注的“大阴用事”,胡本“大”讹作“夫”,《学津》本没有改正,还在“夫”字下衍一“耕”字;卷六《养鱼》篇引《本草》的“中米”,胡本原不讹,《学津》本讹作“中朱”(《文史哲》一九六二年第六期《读齐民要术札记》一文就“中朱”作解释,是承该本之误)等,则是校刊上的粗疏。

    聚珍版《农桑辑要》出自《永乐大典》,已非原本,在校订过程中又经分卷更改,脱讹可以想见。现在通行本就是聚珍版系统本(听说还有元代刻本存在)。黄廷鉴当时所见,也是这个本子。然《事林广记》“农桑类”所引《辑要》内容,对今本尚可作某些校证。上举“说非辞”及“频烦”,该书所引就不脱不讹。黄廷鉴袭聚珍版之误,可知未取证《事林广记》所引。

    黄廷鉴也考虑到引书的不足完全凭信,即彼所谓:“出于后人征引,……至今耿耿”,因此在某些方面颇表现为慎重。可是又有因过于慎重而遗漏的。例如第七节所举卷五《种桑柘》篇的脱页,虽已据《辑要》补入,但没有补完全,即舍去“又法”和“种禾豆欲得逼树”二条五十三字没有敢补上。这二条吾点给补完全了,胜于黄氏。但黄氏仍胜于覆刻《津逮》本的山田罗谷,因为山田罗谷在出版该本《要术》时曾预告要续刻《农桑辑要》诸书,但这一页依然全脱,别处也没有据《辑要》校补一字。

    《要术》卷七以下加工利用和南方植物部分,《辑要》未引,黄廷鉴以字书和《要术》所引原书等作参校,所校大多正确,只是校得很少。卷九《炙法》篇改“●凡”为“●几”,《醴酪》篇改“青土”为“青玉”,《作菹藏生菜法》篇改“●奠”为“满奠”,《饧哺》篇改“粔敉”为“粔籹”,卷十“东墙”目改“田梁”为“田粱”,“芡”目改“雁啄”为“雁喙”,“菜茹”目改“世冬葵”为“出冬葵”,改“●菜”为“藄菜”等,与两宋本符合,并有改正两宋本以来的错误的。《炙法》篇“炙豚法”的“取新猪膏极白净者涂拭勿住,若无新猪膏”,“勿住,若”,原脱讹作“住着”(湖湘本同),《学津》本改作“佳,若”,“佳”虽于原义不合,但字面亦通,而“若”是唯一正确的字(明抄亦讹作“着”,金抄则讹作“苦”)。《煮●》篇的“●”,原讹作“●”,“●”字下小注:“莫片反,米屑也,或作●”,原讹作:“草片反,米有也,盛作根”(湖湘本同),五个讹字也全改正(但“●”改作“□”)。这些都是经过认真查考和思考的。

    卷九《煮胶》篇自明抄以下,脱讹颇多,仅金抄完好无讹。但明抄的脱字还剩着空格,自湖湘本去掉空格接写,以后各本就无迹可寻。例如下段文句,正讹各本如下:

    “匕头不施铁刃,虽搅不彻底;不彻底则焦,焦则胶恶,是以尤须数数搅之。”(金抄全文完整无讹)

    “匕头不施铁刃,虽搅不彻底;不宜□□焦,焦则胶恶,是以尤须娄数□之。”(明抄开始脱讹,但“空等”待补,尚可和金抄校合。)

    “匕头不施铁刃,头揽不彻底,则焦,焦则胜恶,是以尤须娄数之。”(湖湘本不留空等,消灭脱迹,加上更多的脱讹。《秘册》--《津逮》本同湖湘本。)

    在《秘册》本的这段脱讹中,《学津》本改“揽”为“搅”,改“胜”为“胶”,与两宋本合;改“娄”为“屡”,则“屡数”不成文;其他脱字,无法补上。又如:

    “盖则气变成水,令胶解离。”(金抄无脱讹)

    “□则气变成水,令□□杂。”(明抄有脱讹,但亦空等待补,可校合金抄。)

    “则气蔓成水,令令杂。”(湖湘本脱讹更多,又去空格,《秘册》--《津逮》本因之,更无法理解。)

    这段脱误,无从措手,《学津》本只有存误不改。再如:“火停沸定,则皮膏汁下,挹不得也。”

    金抄全文不缺;明抄全脱,但也留着全数的空格;湖湘、《津逮》等本既全脱,又不空格,变为根本没有这个注,当然《学津》本以后各本也就跟着以无注刊定了。

    从上举各例,各本夺讹递变的痕迹可一望而知,而明抄有空等待补的优点,明代刻本则有严重讹脱和夺空,也说明校勘明刻本的不易和《学津》本的因沿明误之多。张步瀛说《学津》本“谬讹不可读者尚多”,确实卷七以下校改得很少,照原样不动的很多,这是它的缺点。但是如果和渐西本的乱改比较,它的比较慎重,又相对地成为优点。

    综上所述,《学津》本依《农桑辑要》校补了胡震亨本的不少脱误,其正误情况,可说略同《辑要》,而以优点居多。但全书除《辑要》外校得太少,留存原误很多,其用工逊于吾点。校勘比刘寿曾兄弟慎重,阙疑不作强改,无两可之说,则胜于渐西本。它没有校宋本更无北宋本等作校勘,当然距离《要术》原样很远,但在勘正明误的工作上,它有创拓的功绩。

    《学津》本出版后约十来年,黄尧圃购得一校宋本。黄廷鉴以陈揆转录的校宋本并参以他本作进一步的覆校,已详《校勘始末述评》,本文从略。

    十一、清末袁昶刻本(渐西村舍本)

    清光绪二十二年(一八九六年)袁昶刊行。每半页九行,每行大小均二十一字。据刻原本是湖湘本(先经吾点校勘的该本的影写本)。校勘人是刘寿曾、刘富曾。所用校本有校宋本、《津逮》本及《学津》本,并以《农桑辑要》、王祯《农书》、《农政全书》等作参校。

    渐西本是继《学津》本后勘正明误的又一本子,依据《农桑辑要》和黄荛圃校宋本等补正了湖湘本的不少脱误,在清代刻本中也是比较好的。但它有较好的校本没有被充分利用,使成品也只和《学津》本互有优劣不相上下,是它最大的缺点。

    据刘寿曾《校刊齐民要术商例》说明其校勘方法:“今拟合诸本,又旁取他书,定其从违。”则是采取综合校勘的方法的,原是很好。但这如果没有一定的条件,容易流于轻率自是,从违无准。二刘所校,不免有此失。吾点所校,往往符合两宋本,在旧校中最为精到;校宋本虽略有错字,亦大多正确。但二刘在“定其从违”之间,往往以正为误,以误为正,搞上不少错误。对《农桑辑要》的从违失当,也大致相仿。许多正确的校正,出自吾点。卷七以下,《学津》本校得很少,渐西本校得较多,略胜于《学津》本,亦多出吾点,但书中都没有交代来源。相信他书引《要术》,胜过相信校宋本,因此有校宋本不错而照他书所引改错了的。《学津》本没有校宋本作校勘,依《农桑辑要》加上不少《要术》原来没有的字句,其误加尚有可原;渐西本有校宋本作校勘,也照样误加,并且除《辑要》外,还照王祯《农书》、《农政全书》滥加,这个不信宋本偏信他书的过错,实出刘富曾。因为刘寿曾《校刊商例》原规定:

    “《辑要》……加添之文,多出之音切,皆列入校记。至《农书》、《农政全书》,尤多改换,有意出便俗者,亦有妄改者,今拟止据校误字,而不据以添字,即存校记中之异同,亦严于《要术》。”

    刘寿曾初校稿本,继由其弟刘富曾覆校定稿出版。刘富曾、袁昶变更刘寿曾原欲附刻校勘记的体例,虽说“仍守《商例》中改误而不轻加字之例”(渐西本卷首刘富曾附记),实际上已乱添了好多而不自知。

    刘寿曾的校勘能力不及吾点,而吾点的正确校勘多有被刘寿曾改错了的。刘富曾又逊于乃兄,因此他也不可能在定稿时纠正乃兄之误使渐西本超过《学津》本,还添上一些两可之说,如“栽谷”、“地也”、“秜●”之类。

    总之,渐西本有某些方面的长处。这些长处,来自校宋本和吾点;二刘本身,虽有些微校正,往往动辄乖违。而有校宋本和吾点的有利条件没有充分发挥,很是可惜。它胜过原本湖湘本,但不能超越《学津》本,只是优缺互见而已。出版时以“精校”作宣传,他们在主观上是尽了力的,可是效果并不太好。

    关于吾点校本(即湖湘影写本)的来历及其校勘内容,以及渐西本上举各点的实例,均见《校勘始末述评》第六节,本文不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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